国家版权局:各数字音乐平台等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霓裳梦颜 热点新闻 2022-01-06 18:20:38 0 0

1 月 6 日,国度版权局在京约谈次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次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

国度版权局高度注重数字音乐版权维护任务,2015 年将数字音乐版权专项整治归入 " 剑网举动 " 重点义务,制定了数字音乐正版化 " 三步走 " 任务思绪,即打击侵权盗版、标准受权形式和完善商业形式,无力推进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开展。但由于音乐作品版权成绩较为复杂、作品使用场景多样,以及历史构成的受权形式不够完善等多种要素,数字音乐产业各方版权关系需进一步标准理顺。

国度版权局在约谈中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恪守著作权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维护权益,抵抗各类进犯音乐著作权行为,配合国度版权局对数字音乐的版权重点监管任务,落实相关部门维护数字音乐版权次序的措施,支持相关著作权个人管理组织依法展开数字音乐受权任务,促进数字音乐普遍有序传达。

约谈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契合音乐传达规律、公道合理准绳和国际常规规则的受权形式,应经过保底金加实践运用量分红形式结算,除特殊状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外部版权管理制度,受权音乐作品该当曲库目录明白、版权权属明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优先经过协商、调停等方式处理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究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受权运用机制;树立契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形式。

与会单位表示,将严厉贯彻落实国度版权局约谈要求,进一步完善数字音乐受权形式和商业形式,共同推进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昌盛安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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