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20万 代言人杨超越:不是我的锅

热欲 热点新闻 2021-12-31 10:52:54 0 0

海昌隐形眼镜无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无限公司(简称 " 海俪恩 "),因在运用杨逾越的抽象代言隐形眼镜的宣传中,涉虚伪或许引人曲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视管理局处以 20 万行政处分。

依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视管理局 12 月 20 日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书(沪市监优点〔2021〕052021001109 号)披露,2021 年 7 月 30 日,市场监管局接到告发反映,海俪恩在其淘宝网店铺上运用明星杨逾越作为代言人,宣传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所指行为。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市场监管局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海俪恩为淘宝网店铺 " 海俪恩隐形眼镜旗舰店 " 管理方和运营方,并经过上述店铺销售 " 海俪恩 " 品牌的眼罩、隐形眼镜等产品。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海俪恩在上述店铺内名为 "海俪恩九州寻色诗经美瞳日抛 10 片黑色隐形远视眼镜"、"海俪恩九州寻色诗经美瞳月抛 2 片混血女黑色隐形远视眼镜" 和 "海俪恩九州寻色诗经美瞳季抛 2 片混血女黑色隐形远视眼镜" 的三款隐形眼镜产品页面上线艺人杨逾越的抽象照片以及广告视频的宣传内容,视频中杨逾越叙说 "hello,大家好,我是杨逾越,海俪恩九州寻色诗经系列,逾越带你九州寻色,一眼千年,潮越古今,希望你们喜欢哦。" 的内容。

经核实,上述三款隐形眼镜产品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杨逾越担任海俪恩抽象代言人的产品类别限定为眼罩,并不包括医疗器械。海俪恩为提升相关产品销量,应用艺人杨逾越的知名度,私自逾越其代言的产品类别,将其宣传视频及抽象用于 " 海俪恩 " 三款隐形眼镜的产品宣传,吸引消费者购置,诈骗、误导消费者。实践上,艺人杨逾越并未对上述 " 海俪恩 " 隐形眼镜停止任何代言活动。

市场监管局认定,海俪恩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理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 运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功能、功用、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伪或许引人曲解的商业宣传,诈骗、误导消费者。" 的规则。

依据统计,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案发,海俪恩的上述三款隐形眼镜共销售 86600 元。

工商信息显示,海俪恩隐形眼镜创建于 2009 年,是海昌隐形眼镜无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 年曾选择罗志祥代言。

2010 年海俪恩的消费商经过了医疗器械消费质量管理标准(GMP)反省验收,成为江苏省第一家经过医疗器械 GMP 的消费企业。被江苏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指定为示范反省企业,成为江苏第一家经过标准反省 GMP 的企业。2012 年荣获 " 江苏省著名商标 "。

海昌官网引见显示,其是早在 1985 年就将软性隐形眼镜带入中国的国际化品牌,海昌隐形眼镜的产量、产值及市场占有率自 2009 年起稳居行业前列。2012 年,海昌隐形眼镜以集团母公司金可国际名义在台湾省全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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