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出手!

余香 热点新闻 2021-11-19 09:15:35 0 0

红星资本局 11 月 17 日音讯,天眼查 APP 显示,战狼品牌管理无限公司(以下简称 " 战狼公司 ")近日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春祥,请求人为吴京,其关联案件为该公司与吴京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2021 年 7 月,裁判文书网发布了相关案件的详细状况。

判决书显示,2020 年 6 月,吴京得知战狼公司未经其答应,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消费销售的 " 战狼槟榔 " 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 " 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 " 字样。" 战狼槟榔 " 在该公司运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

吴京以为,战狼公司损害吴京肖像权、姓名权,遂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讯决,战狼公司运用的图片系吴京的团体照,照片展现了吴京面部正面抽象,具有高度辨认性,战狼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损害。且吴京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姓名具有一定商业价值。别人未经答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其肖像。

原告战狼公司关于一审讯决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提及,影视作品相关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并不抵触。肖像的载体包括剧照," 扮演抽象亦为肖像的一种出现方式 "。

最终,法院二审采纳上诉,维持原判。详细判决后果为:战狼公司赔偿吴京经济损失 34 万元、公证费 2000 元,算计 34.2 万元;战狼公司立刻中止消费、销售、运用并回收、撤除、销毁含有吴京肖像和姓名的产品和宣传品;在其运营的网店首页明显地位,延续七天登载声明向吴京赔礼抱歉。

红星旧事记者 俞瑶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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