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吕门四贤”古墓被盗案侦破纪实

酒客 猎奇档案 2020-02-22 18:22:01 0 0

在陕西历史博物馆“新入藏文物精华展”上,一组“吕氏家族墓文物”格外引人注目,实物及照片累计119件文物,其中,有宋代镶银青釉执壶、镶银花口青釉刻花钵、北宋“政和元年”铭三足歙砚等国宝级文物,还有精美的西周乳钉纹铜簋、汉代朱雀铜熏炉、三国重列式神兽纹铜镜、“湖州照子”铜镜、鎏金铜箸以及宋代青釉刻花花口瓶、包金包银青釉瓷盏托、菊瓣形双龙纹白石盘等精美文物。

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征集处处长师小群研究员说,在这批珍贵文物的背后,是西安市刑侦局破获的一起特大盗墓案。

群众举报古墓被盗

2006年1月9日,西安市刑侦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陕西省蓝田县三里镇乡五里头村东北约500米处的古墓被盗。被盗古墓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安干警迅即赶到案发现场,获取证据,展开侦破……

2006年1月14日,公安干警在其住处将犯罪嫌疑人吕某、熊某、丁某抓获。在吕某家中查获被盗文物55件。1月21日,又将外逃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抓获。根据邱某的供述,公安干警又在一藏匿处查获被盗文物64件。由于破案及时,被盗文物均被追缴归案。西安市刑侦局向陕西历史博物馆移交了总计119件“吕氏家族墓文物”,成为馆藏。

师小群说,经西安市文物局组织专家勘查,证明被盗古墓系北宋蓝田“吕门四贤”,即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的家族墓。蓝田吕氏是名门望族,在宋代影响颇大。其祖父吕通曾任太常博士。据《西安府志》记载,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皆登及第,吕氏一门出了四个进士,因而被誉为“吕门四贤”。而且,更令人惊叹的是,“吕门四贤”均被载入《宋史》立传。吕大防官拜尚书右丞,晋中书侍郎,号称“贤相”,主持刻绘了《长安图》、《兴庆宫图》,还主持了杜甫草堂的重建。吕大忠移《石台孝经》于“府学之北塘”,是西安碑林的创始者。吕大钧是北宋关中学派的代表人物。吕大临是我国最早的金石学家,所撰《考古图》是现存最早的古器物图录。这批追缴的被盗文物不仅证实了宋代收藏之风的盛行,而且更为我们研究宋代历史文化及名门望族的生活,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物资料。

结伙作案炸盗古墓

经审讯,盗墓贼交代了盗挖古墓的犯罪事实。邱某、吕某、丁某等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2005年12月初,吕某找到邱某说:“我找到一处古墓,里面肯定有许多宝物,能发大财!咱俩合伙,你干不干?”邱听说找到古墓,异常兴奋,二人经密谋达成协议,由吕提供古墓准确位置,邱提供盗挖古墓的资金。2005年12月30日,邱、吕二人租用了一辆轿车,吕负责接送盗墓人。邱先后纠集了熊某、丁某等人共谋盗墓,并购买了探铲、铁锨、绳子及爆破用的雷管等物。

2006年1月初,邱、吕等人经多次踩点之后,趁夜深人静潜入五里头村东北古墓。邱某指挥、吕某望风,熊某、丁某等人用探铲探测古墓准确位置。古墓葬中的文物本属国家所有,这伙利欲熏心的盗贼却丧心病狂,用自制炸药实施爆破,炸出盗洞后,进入古墓盗窃文物。古墓所在地为一处果园,一次盗窃后,他们将盗洞掩盖。入夜,再次盗窃。先后盗挖文物119件,运回西安后设法藏匿。

贼孙盗挖十恶不赦

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两名主犯现出原形,其中,吕某的身份更令人感到羞耻和愤怒。

原来,吕某在2001年就曾因盗掘古墓葬罪,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刑一年。人过中年的他,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犯罪。

2005年清明时节,出生于蓝田五里头村、长在西安的他,回乡祭母。在与村民的闲聊中,打听村里是否有大户人家的古墓。一位异姓村民说:“村东头就有一个大墓,曾经是很高的土丘(封土),后来生产队给平了种地。听说那墓里葬的就是你们吕家的先人,他们可都做过大官的!”吕某像被打了兴奋剂,借口观观“村景”,转到村东头,果然见到一片地势较高的平地上生长着苹果树。

回到西安后,他开始想方设法查询老祖宗的身世,当得知其祖先荣耀的历史之后,想到的不是如何光宗耀祖,而是如何把祖宗留下的宝贝窃为己有,大发横财!于是,这个财迷心窍的贼孙,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潜回五里头村踩点……然后,找到邱某密谋并实施了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特大盗挖古墓文物案。

审讯中,当公安干警要带他指认作案现场时,吕某哀求说,判刑,杀了我都行,村子我是万万不能回的!掘了祖宗的墓,哪还有脸见乡亲?他们不会饶恕我的……

没有道德廉耻的贼孙,理所当然要遭到众乡亲和世人的唾骂谴责。丧尽天伦、无视国法的恶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3日开庭审理,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吕、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天津网-天津日报 肖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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