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旁建农家乐

烟客 猎奇档案 2020-02-09 10:46:01 0 0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旁建农家乐

“这可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00多年前的历史遗存啊,怎么就这样被破坏了。”昨日,在银洲贝丘遗址上,面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碑旁正拔地而起的农家乐,麦海痛心地说道。 现场:

遗址上冒出4排新砖房

昨日上午,在原三水区博物馆馆长麦海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白坭周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银洲贝丘遗址。令这位20年前参与过遗址考古挖掘的老文物人大为震惊的是,在遗址北部冒出了一群一层高的房子,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岗顶,土地也被翻过,露出新泥。

细数一下,共有4排房子,其中3排位于山顶,一排就在“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银洲贝丘遗址”碑的旁边。房子后面山坡留下了钩机挖过的痕迹,最深处达2米多,白色的贝壳、螺壳散落一地。麦海弯下腰来,随便一挑就捡到了一些完整贝壳、带有曲折纹的陶片。

村民:

山头已租给老板搞农家乐

为何银洲贝丘遗址冒出大片房子呢?银洲村一位50来岁的阿姨说,那片山头出租给一位老板搞农家乐,“50多位村民都签字同意了的”。

上午11时左右,农家乐老板方富佳来到遗址。“知道这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吗?”记者问。“不知道!”“看到过你建房子旁的石碑吗?”该男子答非所问地说,“我和村里是签了合同的。”

“明知是文物保护单位还出租办农家乐?”面对这个问题,村民们似乎并不觉得理亏,“这是属于我们村的土地为什么不能出租?”、“文物保护单位也没见政府怎么保护啊!”村民们如此议论着。

部门:

部分文物已遭破坏

三水区文体旅游局文物科负责人陈华正表示,部分施工已进入了遗址核心保护区,而且深挖打破了文化层,有一些文物已遭破坏。通过现场测量,农家乐利用面积超过了6亩,但具体施工面积尚待准确统计。

该局常务副局长严振飞表示,派人查实后,已责令停工,并要求施工方把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拆掉,恢复原貌和植被。“村民追求土地收益,文物保护意识差,村民联名同意把土地出租。”严振飞说,要加强村民文物保护意识教育。而白坭镇政府也表示“该停就停,该拆就拆!”

律师:

擅自挖掘已属违法

对此,广东海际明律师所律师李军认为,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同时,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挖掘等作业行为若尚不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相关链接

银洲贝丘遗址简介:

银洲贝丘遗址位于白坭镇银洲村豆兵岗,面积约4万平方米,土质红粘土,表面为荒地,部分为梯层耕地。于2002年7月成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上有大量小贝壳和拍印纹等破碎陶片,饰纹为曲尺纹、菱形纹等。经专家鉴定,该遗址为新石器晚期,年代约在距今4200~3500年之前。该遗址曾吸引了北大考古系、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参与考古挖掘,经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四次挖掘,已开挖了1000平方米。初步发现遗址的贝壳区、墓葬区、居住区,出土石器、骨器、木器、陶器等一批文物。出土的陶器三足鼎以及两件精美玉器,是珠江三角洲这一时期首次发现。

考古专家研究认为,银洲贝丘遗址是珠三角贝丘遗址群中,目前唯一保存有早期、中期、晚期文化内涵的遗址。

佛山日报 宾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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